9月14日上午9时许,保定市徐水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郭姓男子报警称,其工友常某某偷偷来到位于徐水刘伶公园南侧的星空明月城施工工地,爬上了塔吊的塔臂,以自杀相要挟讨要工资,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调集直属大队、消防大队、巨力派出所、安肃镇派出所前往处置,带班的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作鹏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在现场,C区6号楼塔吊塔臂距离地面约40多米,天空下着雨,情绪激动的常某某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塔吊下面是新铺的钢筋,消防人员无法在塔吊下面铺放气垫,现场气氛异常紧张。
在现场,吴作鹏主任一边安排其家属、工友等做思想工作,放弃以自杀相要挟的错误做法;一边协调巨力集团的工作人员,先替发生经济纠纷的另一方卢某某出了部分工程款,并答应尽快协助解决。阵雨时不时下着,塔臂异常光滑,趴在塔吊塔臂上的常某某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常某某才回心转意,答应从塔吊上下来。中午12时许,步步惊心的常某某安全落地。经询问,违法人员常某某,男,现年39岁,陕西榆林人。其因与卢某某发生经济纠纷,偷偷来到巨力集团星空明月城施工工地,爬上了塔吊,以自杀相要挟讨要工资,借机制造声势以引起重视,帮其解决问题。
目前,违法人员常某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徐水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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